根据崖门工业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我局拟对崖门工业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崖门工业污水处理厂位于江门新会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田南片区。总规划占地面积约16054m2,设计规模为1万m³/d,中水回用率为45%,纳污范围为新会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田南片区内各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
由污染源分析可知,项目大气污染的来源主要是污水生化处理系统各工段产生的恶臭物质,在污水生化处理过程中,由于有机物的降解,在污水收集池、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污泥脱水间等区域产生恶臭物质。
建设单位将对各类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生化池、污泥浓缩池和污泥储藏间等加盖并抽风,引入1套“生物过滤设备”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
考虑到污水处理设备的处理效果存在一定的波动性,负压收集恶臭系统具有一定的收集效率,可能会产生微量散排恶臭气体。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恶臭气体弥散于空气中,就目前而言,要消除这种散逸出的少量恶臭异味对厂区内及厂界外近距离范围内的影响,是不易做到的,只能采取辅助性措施来解决。具体措施有:
①加强厂区绿化,利用构筑物空隙进行绿化,特别是恶臭源构筑物周边多种植花草树木,形成立体、多层防护绿化隔离带,以降低恶臭气体对环境的影响;
②在夏秋高温季节或不利于污染物稀释、扩散的气象条件下,配合掩臭剂、氧化剂处理未能及时清运的污泥,减少因污泥堆积产生的恶臭气体;
③在产生恶臭的构筑物或车间外设置除臭喷淋系统,当厂区发生意外事故排放或厂区内臭气较大时,及时采取喷洒除臭剂等补救措施。
建设单位将对池体加盖并抽风,有机废气经1套“生物过滤设备”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
项目收集园区内各类废水(含镍废水、含氰废水、含银废水、高浓度有机废水、低浓度有机废水、络合废水、氨氮废水、综合废水、园区其他废水等9股分流废水)经分质预处理后,经“生化系统(水解酸化+缺氧+好氧处理+混凝沉淀+沉淀池)”处理后,经尾水管道排放至崖门水道;综合废水预处理后,部分废水进入生化系统,剩余废水经“回用水系统(过滤+双膜(超滤膜和反渗透膜))”处理后回用于园区电路板企业。
生产废水(污泥处理设备及车辆冲洗废水、喷淋塔废水、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及污泥脱水废水均回到相应调节池进入后续处理。
(2)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隔振、减振、消音处理;高噪声设备设于室内或液面下,并对机采取隔声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态废料主要有预处理单元、生化处理和深度处理阶段的污泥(包括物化污泥和生化污泥),员工生活垃圾,日常维修过程中产生少量含油废物,包装废物等。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处置;含镍污泥、含银污泥、综合污泥、含油废物、包装废物、实验室废液废渣、浮渣、废树脂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危废资质单位处理或利用。
为了维护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环评要求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须严格落实“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措施,及时有效的采取“污染监控、应急响应”措施,减少实际工程建设带来的环境风险。根据本项目特点综合分析严格考虑确定:废污水处理区域、污水埋地管道、污泥脱水区域、危废贮存间、实验室、加药间为重点防渗区;设备间、变配电间、厂区运输道路为一般防渗区;办公区域、门卫为简单防渗区。
(1)设截断阀,配套相关管网系统、消防设施、应急物资;(2)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厂区处理工艺;(3)储罐区、污泥脱水车间、污水处理区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止泄漏; (4)日常注意对废气处理设施的保养维护,确保废气污染物的达标排放,若废气处理设备出现故障,长时间内无法维修应停止生产;(5)本项目设置8369.088 m3的事故应急池,分别为1201.2m3Í3,1601.6m3Í2,781.144m3Í2,可容纳最大一种废污水处理能力约6h(1525.25 m3)的废水,事故情况下废水暂存在事故应急池内;(6)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