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县交通运输局获悉,我县船舶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集中统一管理一年来,共组织并且开展联合执法检查8次,检查企业265家次,处罚案件5件,处罚金额46万元,32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接收转运处置船舶生活垃圾污水188.4立方米、生活垃圾8.7吨、含油污水130.6立方米,水污染防治率100%,已形成较为完善的船舶水污染防治“射阳经验”。
为坚决整治船舶水污染顽疾,全方面提升船舶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接收转运处置能力,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专门机构,申请专项资金,购置专业车辆,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系统化进行水污染防治,取得了明显实效。
健全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该局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制度,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成立船舶水污染防治工作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人员培训,推广联单管理,实施按时进行检查,强化信用评估,将水污染防治任务细分至送交、接收、转运、处置等四个环节,每个环节明确专人跟踪督办,实现全程闭环管理,确保各环节工作任务落细落实,运转高效。
坚持精准施策,保证防治效果。该局建立工作群,印发有关的资料,加强对从业人员开展船舶水污染防治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舆论氛围,提升港口码头业主和船员的环保意识、法律意识,主动维护保养设备设施,主动送交水污染物,主动按污染防治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多渠道开展相关防治污染信息系统、登记台账的操作规程和记录标准的学习培训,确保全过程记录可溯;要求企业向靠泊船舶发放宣传资料,定期不定期组织对船员环保知识、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提升船员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提升污染防治工作的主动性。在常态化检查的基础上,每季度会同生态环境、水利、住建等职能部门,对全行业水污染防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通过部门协作,积极带领企业主动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夯实港口码头环保管理基础。
突出重点重抓,完善长效机制。该局重点围绕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废水废气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及达标、港口码头扬尘污染控制、危险废弃物产生贮存及处置等8个方面情况,经常性开展专项检查,提高港口码头本质环保水平。围绕日常检查和联合检查中发现的接转处明显问题和短板弱项,督促相关企业举一反三、系统施治,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责任缺失、工作偏差,确保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等行为,严格追责问责,坚决通报曝光,实施顶格处罚,积极发挥联合执法震慑、遏制、治本作用,促进所有问题闭环整改到位。组织并且开展船舶水污染防治“回头看”,汇总问题症结、经验做法、重点举措等信息,出台加强港口码头环境保护长效监管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船舶和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工作实现常管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