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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习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2024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法治建设相关联的内容共4次,重点学习通过举办读书班的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认真真读、逐段逐句悟,深入学习领会习法治思想

  二是印发《北海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和法规清单》(以下简称《清单》),逐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并按照《清单》要求,将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和法规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组会前学规学法、重大决策前学规学法、党支部“三会一课”学规学法等重要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学习培训内容。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局重要工作之一。加强依法行政履职和监督工作,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

  二是印发《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北环党字〔2024〕39号),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由我局党政负责人主持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解决法治建设中存在的明显问题,并将法治建设工作开展相关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2024年,我局制定的《北海市(含合浦)水、气、噪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列入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已规范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二是按照《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聘请法律顾问遴选程序规定的通知》,聘请我局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它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深入推动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2024年,法律顾问参与办理重大疑难案件3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1件,审查项目合同法律事务约120件。

  我局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广西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系统开展培训,安排专人不定期通报学习考试情况,及时提醒、检查、督促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技能水平。我局48名行政执法人员按时完成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相关知识培训。2024年4月政府机构改革后,生态环境执法职责重新划入我局,我局按有关工作要求组织市生态环境执法支队30名行政执法人员变更执法单位换证工作,并于8月组织行政执法证即将到期人员及新考入人员共18人进行执法证续职(资格)考试,保证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按照我局的“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和年度抽查工作规划,重点对被抽查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作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做现场检查。2024年,我局通过广西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发布随机抽查任务22项,抽取检查对象207家次;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发布16家联合抽查对象,开展生态环境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海域使用、印刷企业、机动车检验机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等5项联合抽查。以上检查结果均已公开。

  持续保持环境执法监管高压态势,2024年我局组织开展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两打”专项行动、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整治行动、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弄虚作假行动等多个专项执法行动,全年共对28起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金额350余万元,没收违法来得到的100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刑事侦查2起。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公开,行政检查及行政处罚信息录入相关执法系统,确保执法工作有据可查。

  我局立足生态环境监管职能,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积极践行宽严相济、罚教结合的监管理念,深入贯彻柔性执法的监管方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轻微环境问题,现场指导帮企业进行改正;对于检查发现存在违法情节,但危害后果轻微的企业,及时责令其限期整改,通过帮扶指导企业及时纠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后不予处罚。2024年我局办理了2件轻微免罚案件,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我局在执法过程中注重加强日常案件办理的能力提升,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增强行政执法文书的说理性,保证案件质量。每两月组织并且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对照《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模板》及《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细则》,采取交叉评查方式对案卷进行自评自查,纠正行政处罚卷面、调查取证材料、执法程序等方面问题。2024年度北海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取我局行政处罚案卷20件,评查为优秀等次18件,优秀率在各领域中排名第一。

  落实《北海市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的规定》,逐步提升部门联动效能,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2024年,我局就铁山港区某企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涉嫌环境污染犯罪问题,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就如何取证及如何查清违法事实交流意见,最大限度发挥联动机制作用,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会后,我局根据会议精神,进一步对该案做补充调查,最终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刑事侦查。

  我局充分的利用两微新媒体开展习法治思想线上宣传,并积极进企业、学校、社区等进行普法宣传,提高公众对法治的认识和理解,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共组织举办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民法典宣传月、垃圾分类知识等线余场次,向群众宣传有关习法治思想知识。6月5日,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北海校区举办2024年“全方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北海市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市集+展陈+游戏的模式等形式,向群众及师生宣传习生态文明思想,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和法规,以更方便快捷、更接地气的形式开展宣传讲解,引导群众增强环保法治观念,热情参加环境保护,自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一)法治建设队伍仍需加强。缺乏专业的、法律素养高的法治建设干部队伍,我局目前尚未有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公职人员,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影响了法治建设工作。

  (二)思想认识有待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习惯还没有完全形成。虽然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但部分干部的法治观念还没有完全确立起来。

  (三)法治创新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方面不够积极主动。

  (一)继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广泛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干部职员学法用法,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权威;切实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持续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发挥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辅助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确保我局行政工作依法合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