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市上下坚定不移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聚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更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推动生态环境领域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持续提升。
县区和部门责任持续压实。充分的发挥海东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全面压实县区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推动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得到一定效果落实。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沟通联络、工作推动落实、问题排查整治、公众举报受理、闭环整改销号等机制,推动形成统筹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污染防治攻坚纵深推进。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高标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精准治气。实行大气环境网格化监管,坚持扬尘源、燃煤源、移动源、工业源、其他面源“五源齐控”,重点推进铁合金、水泥行业深度治理和超低排放改造,加强餐饮油烟污染、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等大气面源治理,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4.9%,细颗粒物(PM2.5)浓度28微克/立方米,达到历史最优值。二是统筹治水。积极应对湟水河水质问题整改,加快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备、湟水河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和城镇雨污分流管网改造等重点工程,全面完成湟水河507个排污口排查整治,实现黄河流域135个、重点支流356个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全覆盖,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指标显而易见地下降。黄河、大通河出省断面水质达到Ⅰ类,湟水河出省断面水质稳定Ⅲ类,7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30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均达到或优于Ⅲ类占比100%。三是稳步治土。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强化固态废料环境监管和风险防控,扎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全市农村里的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9%。积极推动乐都、平安两个核心区“无废城市”建设,土壤环境持续保持清洁。
服务绿色低碳发展能力稳步提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环评要素保障,简化办理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全市共办理建设项目环评56项。严格执行“三线一单”,落实省级能效清单目录。快速推进排污权市场化交易,积极服务零碳产业示范园建设。积极挖掘减排潜力,推动重点减排工程实施,持续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额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重点落实“一证式”管理要求,完成284家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97家重点管理排污单位执行报告,并加强证后监管,对存在的明显问题进行跟踪督促限期整改。积极争取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1.42亿元、省级专项资金0.14亿元,实施项目21个,完成投资2.19亿元。
督察整改和监管执法有效推进。市县两级高位推动、精准施策、保障资金、联合督导,省级例行督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省委湟水河专项巡视等11轮次生态领域各类督察问题791项,已完成整改743项,完成率达94%。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涉及我市的2个典型案例整改有序推进,中央督察组交办的228件信访举报件已办结176件,阶段性办结52件,总体办结率100%。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健全联动联查机制和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严厉打击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不规范运行自动监测设备等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全市未出现重大及以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
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逐渐完备。加强立法和执法监督,颁布实施《海东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海东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海东市祁连山南麓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后期管护实施办法》。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注重系统谋划,制定印发《海东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海东市节能减排工作方案(2023-2025)》《海东市入河排污口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方案》《海东市国土绿化工作方案》等政策举措,统筹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宣传活动、“保护母亲河,我们在行动”环境清洁主题活动。